电话:0553-3880350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政策法规

安徽省自12月3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今日头条 时间:2021-12-22 作者:皖信陶雨 浏览量:

12月3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自12月3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分四个档次,从高到低分别为1650元1500元1430元1340元,与2018年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增长了100元、120元、150元和160元,四个档次的增长幅度分别为,6.5%、13.8%、11.7%和13.6%。


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档次

月最低工资

标准(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

(元/小时)

执行的地区

1650

20

合肥市区,铜陵市区

1500

18

淮北市区,蚌埠市区,淮南市区,滁州市区,六安市区,马鞍山市区,芜湖市区,宣城市区,安庆市区,毛集试验区、寿县、凤台县

1430

17

亳州市区,宿州市区,阜阳市区,池州市区、九华山风景区,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霍山县、叶集区,当涂县,南陵县,广德市、宁国市,枞阳县,桐城市、怀宁县、潜山市、宿松县

1340

16

濉溪县,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砀山县、泗县、萧县、灵璧县,界首市、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市,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



本文内容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今日头条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分享到:
客服服务热线
0553-3880350
9:00-17:3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版权所有:芜湖皖信 皖ICP备2021014633号 皖ICP备2021014633号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人力资本产业园 EMAIL:sunyi@wanxin-holdings.com

ICP经营许可证:皖B2-20090042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