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1、申请人需为自建、翻建住房的产权人。
2、申请人自建、翻建自住住房行为应真实有效。
二、提取对象
本人、配偶、产权共有人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产权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可以不提供《结婚证》);
3、合法有效的规划许可证原件;
4、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批文原件;
5、合法有效的施工许可证原件;
6、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原件;
7、申请人收款银行账户(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四、提取时间
1、工程预算报告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自建、翻建住房,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五、提取金额
1、提取总额不超过工程预算金额。
2、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六、办理途径
1、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现场办理。
2、电脑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办理。
七、其它
自建、翻建非本市住房的,需线下柜面办理提取。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在自建、翻建住房所在地居住的户口簿或社保缴纳清单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本文内容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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