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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官网 时间:2022-01-04 作者:皖信陶雨 浏览量:

一、提取条件

1、申请人购买二手住房行为真实有效,并已办理产权过户。

2、申请人家庭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不得申请购房提取。

二、提取对象

本人、配偶、产权共有人。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产权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可以不提供《结婚证》);

3、增值税发票原件;

4、买方新过户的房地产权证原件;

5、申请人收款银行账户(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四、提取时间

购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五、提取金额

1、全额付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2、需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提取额不得超 过首付款金额,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应预留贷款额度的10%。

3、商业按揭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

4、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六、办理途径

1、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现场办理。

2、电脑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办理。

3、手机登陆“皖事通”APP办理。

七、其它

购买非本市住房的,需线下柜面办理提取。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在购房所在地居住的户口簿或社保缴纳清单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本文内容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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