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1、申请人需为大修住房的产权人。
2、申请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应真实有效。
3、大修住房的安全鉴定等级必须达到C级或C级以上。
二、提取对象
本人、配偶、产权共有人。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产权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可以不提供《结婚证》);
3、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需要大修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4、需要大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原件;
5、大修费用的预(决)算报告原件;
6、申请人收款银行账户(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四、提取时间
1、工程决算报告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含家庭成员)按大修自住住房事项提取后,5年内(含)不得再以该套住房大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提取金额
1、提取总额不超过工程决算金额。
2、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六、办理途径
1、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现场办理。
2、电脑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办理。
3、手机登陆“皖事通”APP办理。
七、其它
大修非本市住房的,需线下柜面办理提取。申请人还需提供:本 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在大修住房所在地居住的户口簿或社保缴纳清单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本文内容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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