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下限上调到3429.11元。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一)单位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缴。
(ニ)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分为九个档次,其中选择缴费档次为下限的,月缴费基数为3429.11元。
其余依据2020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的70%、80%、90%、100%、150%、200%、250%、300%分为八个档次;月缴费基数为4182.6元、4780.11元、5377.63元、5975.14元、8962.71元、11950.28元、14937.85元、17925.42元;按20%费率计算(保留到角分)九个档次,月缴费分别为685.82元、836.52元、956.02元、1075.53元、1195.03元、1792.54元、239006元、2987.57元、3585.08元。
社会保险费补征
(一)补征时间
现根据2020年省平标准再次核定2021年度1月至12月单位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征2021年度参保单位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应缴费额。
(二)补征范围及标准
1.参保职工:目前在单位正常参保的在职职工。
按照2020年省平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后,其中2021年度内月缴费基数高于下限3429.11元、低于16365.72元的,不需调整及补征;其余在单位正常参保人员自2021年元月起补缴基数差额部分应缴额。
2.个体人员:目前以个体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其中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选择缴费基数3017.01元、16365.72元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将基数调整为当前执行的省平下限3429.11元、省平上限17925.42元,并从2021年元月起核定基数差额部分应缴额;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应在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补缴;其余人员可按自愿原则在2022年5月20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应档次申报补缴2021年度基数差额部分应缴额,逾期不再办理。
3.退休人员:在2021年度内已经办理退休且有实际缴费的原单位职工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其中个体退休人员按自愿原则在2021年12月20日前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应档次申报补缴2021年度基数差额部分应缴额,逾期不再办理;
单位退休人员2021年度在职期间缴费工资基数较原执行基数有增长的,由所属单位于2021年12月20日前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据实申报,并补缴基数差额部分应缴额,逾期不再办理;
单位、个人实际缴费后,社保经办机构重新计算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并补发。
4.对已经办理转出、死亡、出国(境)定居等缴费终止的人员,不再调整2021年度缴费基数和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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